河北:各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政策王宝松 2020-08-06 09:03:07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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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同时要求各市加快、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每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包括安防管理、小区服务、大数据分析、信息安全等方面内容,为各市加强公租房智能管理、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导。

  安防管理方面,《指南》提出,公租房小区应将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手段有机结合,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满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和居民要求。如人员出入管理,小区门口或楼宇单元门口的入口和出口方向应设置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刷身份证、扫码通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方式组合的门禁管理系统,系统应实现对小区内常住人员、常访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出入权限、出入时段的管控。系统应智能监控强行闯入、非法破坏公共设施、门禁长时间未关闭等信息并发出警报。

  另外,安防管理应能够智能筛选一定时期内未出现的常住人员,辅助工作人员核查公租房空置或孤寡老人发生意外等特殊情况;应能够智能筛选频繁出现的陌生人员,辅助工作人员排查可疑转租转借人员或潜在威胁小区安全的可疑人员;应对租金欠缴人员、合同到期人员进行识别,辅助工作人员及时上门进行租金收缴或清退。

  《指南》对公租房小区的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应急设施建设、电梯维护维修也提出了相关指导。

  小区服务方面,《指南》提出小区内应建立统一的智能充电装置,为充电型交通工具(如:电动车、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设备采用壁挂或落地安装方式,可集语音播报、漏电保护、计费计量、远程通信等功能于一体。

  小区应具备网络报事报修功能,物业人员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小区可对水、电力、燃气、消防通道等进行实时智能监测,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维修。

  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健康小屋,也可适当拓展智慧养老、智慧康复、智慧商圈、智慧停车管理等服务功能。

  大数据分析方面,《指南》指出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人员通行数据分析、房源使用情况分析、车辆通行数据分析、物业管理情况分析、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功能,为实现公租房小区精准管理提供支撑。例如:宜以列表形式展示公租房小区所有人员通行记录,分析小区人员进出规律,自动发现小区内未登记人员通行信息并进行预警,提醒工作人员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应实现常住人员生物识别信息、身份信息、所租住房屋信息有效绑定;宜自动记录车辆通行时间和车牌信息等数据,可为车辆检索提供便利服务等。

  可建设统一设备运维平台,采用通用接口,对水、电力、燃气及消防安防系统出具实时统计报表,智能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更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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