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叫苦” 开发商“喊冤” 长春金色橄榄城三期咋了?

监督眼 2021-02-25 09:36:10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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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强 中房报记者 郭家豪 发自长春

  在长春金色橄榄城三期A区中邑华章项目买房,成交金额竟然高出备案价近13万元,涉及此问题的业主约30多户。

  针对业主反馈问题,2021年1月29日,金色橄榄城销售负责人表示,业主多交的钱并没有交给开发商,挡光问题更是不存在的。

  长春金色橄榄城三期为何会出现业主“叫苦”,开发商“喊冤”的情况?对此,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买房多交了近13万元 交钱容易退钱难

  长春市民麻女士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她在长春金色橄榄城三期A区中邑华章项目买的房子竟然高出了备案价近13万元,有这种情况的业主不只她一个,约有30多户。找开发商退钱,开发商称,“这钱没有交给开发商,退不了。”

  据麻女士介绍,在2019年2月20日,她花了130多万元购买了金色橄榄城三期A区中邑华章18#楼住宅,当时折后单价为10170元/平方米,销售人员给了她一个收据,上面写着“溢价款”为127720元,收款方为“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子,不懂什么是备案价,当时询问售楼员收据上的‘溢价款’是啥?为什么收款方是一个科技公司?售楼员的意思是不用别管我们用什么章,房子肯定没问题!”麻女士说,售楼员当时只是说如果按照这个单价售房开不出发票,因为涉及税费等问题,写上“溢价款”部分没有发票,这样开发商能少交税。就这样,麻女士等人没有提出更多异议。

  直至2020年4月,长春市内一些楼盘曝出“服务费”风波,麻女士才知道“备案价”一事,她随后查询了自己所购买房屋备案价,发现只有9150元/平方米,这和她手中购房合同的价格一模一样,自己却多交了近13万元。

  同样购买金色橄榄城三期A区中邑华章18#楼住宅业主刘女士,也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溢价款”127720元,收款方为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据麻女士等人统计,A区中邑华章18#楼大概有30多户都被多收了这么多钱,总金额达400余万元。

  业主表示,开发商给的解释是:这件事他们不管,也没有收到这笔钱,此前销售主要是委托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但业主们对此表示无法接受,“我们买房子时没有通过任何中介,直接来售楼处买的房子,钱也是交给了售楼处,现在开发商却说和他们没关系,这不是坑购房者吗?”

  未明码标价 汇居通被罚67万元

  2020年4月,业主将此事反映给了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该局于4月20日对此立案调查。近日,此事终于有了结果。

  经查,金色橄榄城三期项目位于二道区荣光路以南、洋浦大街以西,由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由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销售。其中,大部分房屋已在 2018年年底销售完毕,主要剩余18#、19#两栋尾房,并含有大量抵付工程款、材料款的抵账房屋,平均价格为10050元/平方米,委托当事人销售时,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当事人提供了9050元/平方米左右底价,当事人在销售时,将约定价与底价之差作为“溢价金”向购房人收取,作为销售佣金,开发商不再向当事人支付佣金。在介绍房源时,没有通过放置标价牌、价目表、价格手册或者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购房人明示“溢价金”的数额,也没有在订购书、置业明细中标明,未明码标价行为,涉嫌构成违法。至调查终止时,可查明当事人销售的 18#、19#楼中134套房屋未采用任何形式明示价格。因销售中有顶账房权属方、渠道商参与销售,无法统计收取数额,且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重组,销售场地搬迁等原因,造成账目材料丢失,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经委托审计公司对当事人银行账进行审计,未发现当事人向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入资金。

  依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八条“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还应当标识建 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对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销售每套房屋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单独处罚,合并计算,对已销售的134套房屋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每套房屋处5000元罚款,合计67万元。

  开发商未批先建涉及挡光问题 业主着急了

  就在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到金色橄榄城售楼处采访时,还遇到了一个“插曲”。记者进入售楼处时,恰巧遇到除麻女士等人之外的另一群维权业主,主要沟通项目挡光问题。

  据这些涉及挡光问题维权业主代表张女士介绍,她是金色橄榄城三期中邑华章A区13#楼业主,2018年末买房之初,他们发现南侧有块空地,销售人员说这块空地是B区,将来盖13层—15层楼房,楼间距75米以上,不会有挡光问题。2020年7月份,开发商在B区开始施工,但施工公示板上显示,开发商要盖的楼高18层,建筑缩短至71余米,与当初承诺不符,势必会对低楼层业主造成挡光问题。同样涉及此问题的还有A区5#楼、19#楼、27#楼、32#楼。业主们到规划部门了解到,当时发现开发商规划未经审批,属于未批先建。

  从2020年7月到现在,业主们不断到售楼处维权,但开发商方面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是说目前已经得到规划部门审批,有问题可以找规划部门。

  未拿地就盖楼 鹏和地产先后两次被罚64万余元

  针对是否未批先建问题,记者通过查询得知,2020年6月24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金色橄榄城的开发商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处罚决定,因其金色橄榄城三期B区(宝雍阁金色橄榄城长青地块三B组团)非法占用土地95347平方米,责令退还给二道区人民政府,并处以286041元罚款。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并处以罚款342060元。合计罚款金额为:628101元。

  2020年7月29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再次因违法建设问题,对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以14476元罚款。

  2020年9月17日,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2788元/平方米的价格,底价摘得该地块。

  开发商“喊冤”:业主多交的钱不是我们收的 也不会有挡光问题

  1月29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再次来到长春金色橄榄城售楼处,由于负责人不在,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当天下午,一位梁姓销售负责人回复了记者。该负责人说,当时他们将售楼事宜委托给了汇居通公司,业主多交的“溢价款”不是他们开发公司收的,他们也接受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目前处理结果已经出来了,处罚了汇居通公司67万元,没有处罚开发公司,这表明跟他们公司无关。

  另外,针对有业主反映的挡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金色橄榄城三期B区的预售许可证都已经下来了,证明相关规划已经过审批,如果涉及挡光,规划部门也不会给予通过审批的,现在楼还没盖完,居民们认为挡光是没有根据的。

  业主的利益谁来维护?

  记者注意到,仅麻女士等30多户交纳的“溢价款”就达400余万元,67万元处罚对于这家所谓的代理公司——长春汇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来说仅从这30多户手中“净赚”300多万元,这还没算该公司卖的另外100多套房子的收益。

  开发企业甘愿冒着被罚风险也要未批先建的原因,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分析,与被罚和补交费用成本相比,违法建设给企业带来的收益远远高于风险和惩罚。就拿长春市鹏和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未批先建一事来说,其最终以底价摘得该地块,处罚仅60余万元,其收益可见一斑。

  那么,业主的利益谁来维护?多交了近13万元溢价款的业主麻女士等人表示,这13万元相当于普通人两年多工资,他们将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涉及挡光问题的业主张女士等人告诉记者,他们也将继续维权!

  对此,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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